August 20, 2008
今日荐读《晋书》废帝纪:能以什么理由废掉一个皇帝?
吾国文化,大抵体现于字里行间。寥寥数字,便可知背后真相。所谓的春秋笔法,便是个中佼佼,如所谓“郑伯克段于鄢”处,“伯”之一字降庄公之爵为伯、不言“伐”不言“征”而用“克”则言其兄弟间君不君臣不臣,皆是此类。关于死亡的称呼,同样不少,《礼记·曲礼下》言“天子死曰崩”、“诸侯死曰薨”等,皆等级森严、高下判然。可惜我们尚未走出这样的“礼”,今古调重弹,无非是为帝国之阴魂不散再添聒噪与牢骚。
今日建议阅读《晋书》的帝纪中关于海西公(晋废帝)司马奕的部分,理由不方便说,知者自可会心一笑。那件发生于今日中午的事情,与1620多年前发生的,在某些方面说,又有何不同?只是人不是神,身处局中,大抵堪叹。只是有些形迹,不管如何都抹不去,历史虽然常患失忆症,但总有人会在某处扎它几针。
好吧,现在我们开始读这位废皇帝的命运史。按照常理,司马奕是当不上皇帝的,他是晋哀帝的弟弟,只是由于哀帝崩后无嗣,当时褚太后和司马昱于同月迎立当时封为“东海郡王”的他继位,次年改元“太和”。当时太后的诏书上写明迎立他的理由:“琅邪王奕,明德茂亲,属当储嗣,宜奉祖宗,纂承大统。便速正大礼,以宁人神。”此颇类前汉昌邑王刘贺故事,虽然他应该比不上刘贺之荒淫无耻,而此后的命运却与前汉的这位废帝极其相似。前汉有霍光废立,而晋朝的历史进行到这里又有了桓温的这场废立,个中曲折,我水平有限,无法详细评价,只是注意到这两位废帝后来都得以善终,比起其他废帝或半拉子皇帝的下场,这也算是个不错的结局了。
那些权臣掌控着皇帝的命运,他们的直接榜样就是商朝的贤相伊尹。伊尹当时因太甲无道故将其放逐,于是后世的权臣们在这里获得了他们行废立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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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.服紫尘谭[随笔] by 茱萸
August 18, 2008
木腿正义和阿喀琉斯之踵:关于脚足的语义学研究
此文因刘翔退赛而起,但与其事瓜葛不深,先作交代,以免误会。刘翔临场因伤抽身而退,舆论哗然,更有甚者,网民冠之以“刘不跑”之名,大帽压人,实乃吾国特色,以至于当年“飞人”几与骗子同列,实在吊诡。而我们可以看到,有西方媒体(路透社)则将此事评价为“阿喀琉斯之踵击碎刘翔金牌梦想”,抛开西媒所不知的与此相涉的复杂内情(当然,如果有的话。即使没有,人们可以称“莫须有”)不论,倒也颇为厚道。与此相涉,我们完全可以将其当成普通人看待,不管原因为何,至少在程序上,他亦有不参赛的自由——诚然,我们的网络道德民兵和民族主义愤青们同样有攻击的自由——只是在这样一个连“免于恐惧的自由”都实现不了的国度里,这样的自由倒是负罪。我们亦有理由相信刘翔的伤病不是装出来的,不参赛亦应非其本意(我们今天看到的,或许只是倒在利益集团和举国体制下的悲剧英雄),当然,若是如不少网民般“不惮以最坏的恶意”来揣测其退赛动机的话,那么我只好缄口不言。
因了媒体所言的“阿喀琉斯之踵”,更兼由此联想到程序正义上须予以保证的自由,我只好在这里谈谈与此相关的人类肢体:腿(leg)、足(foot)和踝(ankle)。虽然大腿、小腿和脚踝在汉语的谱系里都有相对应的词足以称之,但似乎历来对它们的区分并不严格,倒是混称或统称的时候较多,如“脚”这个词在魏晋以前是用来指代“小腿”而此后去成了小腿和足踝的统称。这种区分之不严格倒与国人在对人称呼上之严格相对,在伦理关系谱系里中国人称母系方面的“舅舅”和父系方面“叔叔”“伯伯”,而在英语里则只有Uncle一个词;但在对脚足各部分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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